发展社会捐助,让爱流动起来

 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建设

自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在大中城市开展经常性捐助活动支援灾区、贫困地区的意见)的通知》下发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以“扶贫济困送温暖”为主题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形成32000多个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募集了大量的款物,为解决灾区和农村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困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效应。

2004年民政部发出在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通知后,我国的“慈善超市”雨后春笋般的开办起来。截止目前为止已经达到了10170多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的重要决策,充分整合民政、邮政各自资源,以慈善超市为平台,增加民政公共服务供给,共同助力民生事业发展,2014年民政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决定开展“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民政部门可以应用邮政系统5.2万邮政局所、22.2万个邮政便民服务站开展经常性捐助工作。至此民政系统经常性捐助站点达到30万个以上。
 

2012年,国务院十三次民政工作会议报告中做出了:“把基本公共服务外的养老服务、社区便民服务,运营各种类型的民政服务机构、慈善超市和捐助管理站等交给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与良性互动”的重要决定。随着决定的逐步落实,民政部社会捐助站点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运行模式的研发推广任务交由我中心承担。
 

中心充分认识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重要意义,展开走访调研,了解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在实际运营中的状况,提出了总体建设性的构想和可行性方案。做出了健全网络,严格管理,把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推动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发展的部署建议。提出严格规范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发放制度。将捐助款物登记造册,对接收的款物进行统计汇总,定期向社会公布接收和分配情况的建议。

明确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的优惠政策。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形成推进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整体合力。在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中,中心把创建和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使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民政系统经常性捐助站点的建设